看球时遇到时间争议,先确认说的是补时还是淘汰赛加时,再核对裁判判断和竞赛规程。两者名称相近,却不是同一段时间。把它们混为一谈,容易误以为第四官员显示的补时时间就是全场结束的倒计时。

补时用于弥补比赛中损失的时间。第四官员显示的是最低补时时间,并不意味着比赛必须在该时间一到时结束。裁判会根据实际损失的时间判断何时结束比赛。因此,显示时间走完后比赛仍在进行,不能单凭这一点认定判罚有误。

淘汰赛加时赛与补时不同,不能把它当作补时的延长。是否安排加时、采用何种赛制,要看该项赛事的竞赛规程。不能只凭“淘汰赛”三个字推断所有比赛都必然进入加时,也不能根据第四官员的补时显示判断加时赛是否开始。

核对具体争议时,可以依次确认:争议发生在常规比赛时间还是加时赛阶段;显示的是补时时间还是比赛阶段时间;竞赛规程如何规定平局后的处理。若要确认某场比赛实际何时结束,还需要查阅比赛记录或相关资料。资料不足时,不应补写比分、判罚或赛程。

理解这些时间概念时,还应区分规则概念、裁判对实际结束时刻的判断,以及竞赛规程中的加时安排。阅读赛后记录,也要分别核对第四官员显示的最低补时时间、裁判结束比赛的时刻和规程规定的加时安排;它们回答的是不同问题,不能互相替代。